浙江建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浙江建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十四五”期间分2批次建设50个
本报讯(记者蒋亦丰)为推进中高职一体化改革,提升中高职师资合作紧密程度,日前,浙江启动建设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十四五”期间分2批次建设50个。
团队教师由高职学校和中职学校教师组成,涵盖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实习实训课的专任校内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骨干成员一般20至30人且相对稳定。团队中“双师型”教师占比8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关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教师占30%以上;有5年以上相关行业企业高级技术人员经历的骨干成员不少于5名。
团队将打通使用中高职学校与合作企业的平台、师资、设备及场地资源,开展长学制贯通培养的教学标准体系研制,具体包括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标准、专业核心课程标准等。与合作企业联合开发教材,加强专业精品教学资源库建设,促进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与职业岗位能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接。团队教师要运用“行动导向”教学、项目式教学、情景式教学等新教法,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转变教学模式,有效开展学情分析、过程监测、学业评价、学习资源开发等。
同时,团队要参与建设高水平专业化生产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积极与优质企业开展双边多边技术协作,重点为山区26县提供全产业链技术培训服务及技术支持。
中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我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中新网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赵建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决定在前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的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这些地区开出的电子专票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
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3个地区前期已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范围也同步扩至全国。2021年1月21日,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自各地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电子普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公告》明确,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实行专票电子化后,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21日介绍,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后,税务部门将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持续提升纳税人的体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